撿骨,又稱「撿金」、「洗骨」、「拾骨」,據考察為西太平洋邊緣的幾個島嶼所特有的風俗,然而台灣閩客族群為明清兩代(特別是清乾隆以後)由大陸閩、粵移民而來,所以父母遺骸葬在台灣,歷經數年挖起骨頭以甕裝。背返閩粵祖靈安放,所以才有撿骨的風俗。多年後因戰事輾轉,安居下來七、八代後,又逢1895年台灣受日本佔據,在1945年十月光復後,兩岸分裂,百多年以來,台民的祖靈再也沒有遷葬大陸的風氣與必要性。1964年文化大革命以來,大陸的祖墳大體已被刨光,更不可能遷葬於大陸祖墳。然而撿骨風俗已在國人心中根深蒂固,十年來不撿骨,子孫心中就感疙瘩,禁不起風水師傅從旁編理,自然撿骨風氣儼然已成為國人喪葬禮俗的一項固有文化了。
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70條規定「骨灰或起掘之骨骸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,應存放於骨灰(骸)存放設施或火化處理」。因此骨灰或起掘之骨骸以存放於骨灰(骸)存放設施或火化處理為原則;條例另有規定,不得洗骨再葬,依各地方主管機關規定七年輪葬制度,撿骨對土地利用頗多正面功能。
先人骨骸已進金入甕長年,一般都建置墓園或墳地於荒塚,實難整理照料,且整修整地工程費用大,又有風俗種種顧忌的困擾,也增添下一代的麻煩,所以政府鼓勵提倡進公塔或私塔方式較為適宜又長遠。本公司專營合法私立寶塔、墓園、永久牌位安奉,價格需求由客戶(主事者)提出,本公司配合圓滿完成為止。本公司有專屬素質優良工作人員執行下列服務:
(一)新墳經法規七年輪葬,經本公司撿骨整理後,再火化入甕或入骨灰罈永久安奉。
(二)年代已久的大型(金斗骨甕)經再次火化處理入塔安奉。
佑達公司並備有各式骨甕及骨灰罐供客戶選擇,包括刻字、安金、洗照片等一切有關事宜圓滿完成,費用公開商議避免不必要之爭議。